关于我县节能减排的调研报告
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近段时间以来,县政协组织经济、科技委部分县政协委员,并邀请县文明办、妇联、经贸局、环保局等部门领导组成调研组,深入鸿伟木业、罗口煤业、华腾矿业、鸿翔化工、氨盛化工等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情况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我县节能减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就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思路、方法、目标、措施进行认真安排,强化责任,抓好落实,2007年,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节能方面:全年万元产值耗标煤0.76吨,同比下降8.43%,年节约标煤9660吨,万元产值耗电量为1424千瓦时,同比下降2.6%,年节电2659万千瓦时;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能耗较高的行业,能耗也普遍下降,有色金属采选业能耗降低7.59%,非金属矿采选业下降20.6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23.8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9.17%等。减排方面:经省、市环保局对我县减排工作进行考核核定, COD减排62.64吨,其中工程项目减排58.34吨,停产、搬迁减排4.3吨,SO2减排62.4吨,两者互抵后COD净削减29.47吨,SO2净削减49吨,减排工作各项绩效考核总成绩在全市十二个县市区排名第四。同时帅风建材公司和锦兴木业公司分别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
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各项目标,县委、县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县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等,明确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并通过电视、广播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有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下达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而重点节能减排企业,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由分管生产的厂长牵头负总责,做好规划纲要和年度目标,落实技改和节能项目,明确专职人员抓好落实,同时按照生产环节制定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分批次进行节能降耗培训。
2、突出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我县各企业在开展节能降耗实施中,加强物耗、能耗台帐登记制度,对生产班组实行考核,并与效益、工资挂勾;积极探索改进工艺,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好生产巡查和质量跟踪,依靠先进技术节能减污增效;加强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消耗控制,注重源头控制,重视工序节能,不断完善计量设施,初步构建节能减污增效的统计、监管、考核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环节的管理,千方百计提高原料的品质,降低加工能耗使用,提高单位产量,增加了企业效益。清流县明孚冶炼有限公司投资471万元,采用无木炭生产工业硅新技术,对现有的其他炉型进行彻底改造并更换节能型变压器,经技术改造后,每生产一吨结晶硅可节约用电520千瓦时,可降低吨成本156元,2007年生产结晶硅3896吨,节约成本60.7 万元。清流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投资283.7万元,进行造气炉改造,淘汰现有的SHF10—1.25沸腾炉,改为SHF13-1.25-W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更新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等辅助配套设备,其燃烧率达97%以上,热效率达85%以上,比原来沸腾炉热效率提高17个百分点,节煤量达25%,每年可节煤2700吨,按目前的煤炭价格测算,年可创效益121.5万元;同时该公司投资260万元进行供电线路改造,把厂区外6000KVA变压器更新为35000KVA变压器,设置在厂区内,改造后线路损耗降低4%,年可节电160万千瓦时,效益36.8万元。
4、注重创新,促进结构调整。
近年来,我县实施对化工、选矿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是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二是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依靠优化增长和集中防治降低排放总量;三是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四是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明确减排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关停。各企业也相关加大了自有技术的创新能力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应用力度,对一些符合资源综合利用和原材料进行了目录分类认定,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合理促进产业链延长,促进产品共生整合,最大限度利用各废弃物和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此,2007年全县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项目建设中不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生产性项目,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淘汰清流县建明水泥有限公司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方式,引进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先进的旋窑水泥生产模式。目前,该项目基建工程进展顺利,明年上半年有望投产。
4、强化协作,提高节能意识。
我县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不断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县环保局在机关、乡镇、用能单位、社区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培训和教育宣传,广泛普及节能知识;新闻媒体也加强了舆论宣传和引导,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引导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文明风尚;县妇联积极组织广大家庭成员投身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做贡献。今年5月4日,县妇联牵头组织县委文明办、经贸局、环保局、人寿保险分公司联合在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我县广大妇女和家庭初步树立了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和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家庭影响社区、社区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困难和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大部分高能耗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开展较好,但企业在采取什么措施上还找不到合理的方案;特别是在对老设备的改造上,企业几乎还没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金保障。经营者虽然也想引进先进技术来降低用电量、用煤量和用水量,提高产量增加效益,但却苦于缺少资金,造成企业在节能技术上的投入明显不足。
2、管理水平不高。市场上推广的节能技术由于没有专家的指导,企业在应用推广上也缺乏热情。同时,企业往往还存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员工技能低下等问题,这都对企业节能降耗带来了一定困难。这些问题给节能降耗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锅炉和生产工艺的脱硫治理技术尚不成熟,SO2排放难以削减。
3、企业重视不够。企业对开展清洁生产不够重视,多数企业对清洁生产还只存在表面的理解。特别是产品内销的企业,认为开展清洁生产只是社会效益,对企业没有多大的经济效益,普遍缺乏自觉性。
4、污染物总量增加。我县2007年已有6个主要排放COD和 SO2的企业完成减排,今后COD、 SO2减排空间非常少,难度大。而且每年随着人口不断增长,我县COD排放量也不断增加,“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将实行区域限批政策,停止对我县新建项目审批。
三、对策和建议
1、运用政策手段,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要制定一系列鼓励企业改造落后运行设备、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能、财政给予支持补贴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在节能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要提高各产业扶持政策的执行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一要充分运用环保、电价、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大对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和投入,以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电、能量优化等工程为重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一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国家鼓励和优先发展的项目,在税收、土地、用电、用水等政策上给予优惠。二要积极争取省、市的资金支持。筛选确定重点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努力争取省、市资金补助。三要落实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资金。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健全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总量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四要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2、强化项目推进,完善减排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要按照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二是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按照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我县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考核,完善环保问责制,强化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三是建立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要深入排查污染源,下力气全面掌握各企业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总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的减排项目必须按期开工、保证质量、正常运行。
3、严格节能评估,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格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一是外资管理部门和金星技术开发区在招商引资中,要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重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力量,完善节能统计体系,建立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公报制度。二是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排污许可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三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
4、强化督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要积极落实目标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开展节能、节电、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指标分解到乡镇,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目标的实现;每年末开展一次节能表彰先进活动,对在节能工作、节能技术研究及推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广泛共识。
5、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简约和谐新风尚。要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学习环保节能常识,大力倡导“使用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电器,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六件事”。自觉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低能耗节约型电器,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纸张浪费,尽量以电子贺卡替代纸质贺卡,以手绢和抹布代替纸巾,减少洗涤用品的使用,不向河流和水库等自然水体排放污水,适量消费、餐后打包,以步代车,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为了共同的美好家园,我们一起树立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绿色消费、节能环保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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