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置房
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简介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 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
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
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在二手房市场
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公证并不完全保险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1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具体规定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第二篇:安置房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方原有住房被拆迁,可得安置房面积平米,甲方自愿将其中平米出售给乙方,双方经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交易甲方承诺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房屋面积和价格
甲方所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单价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字后乙方支付首付款币人民元给甲方,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元整于2014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元在产权过户给乙方后当日支付给甲方。上述款项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应配合乙方选房。
2、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当日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3、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如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
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过户
办理到甲方名下的产权证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房产证下来后当日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并在1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给乙方。 2、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未去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及钥匙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在产权证下来后超过1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本条约定的违约金按甲方违约时乙方另行购买同地段商品房所需的差价计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实际损失予以增加。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村民安置房协议书
村民
一
期
安
置
房
协
议
书
no:
甲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乙方积极配合国家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妥善安置本村拆迁村民,依据《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安置房,协议如下:
一、 经商定,甲方在规划局批准的还建土地范围内按市政
府相关文件精神对被拆迁村民进行统一安置。
二、 安置房过渡费由政府按相关政策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给
付(标准为年过渡期费用)。安置房建设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 甲方安置房建成后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相
关手续,具体费用按有关政策由乙(推荐打开范文网WWw.)方承担。
四、 本次拆迁安置按政府令第()号第条第一
款统一安置。
五、 甲方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
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安置房建设。
六、 还建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面积为准,政
策内的房屋按拆一还一,不足㎡的房屋面积按实际面积还建,超出㎡的部分按人均㎡封顶计
算。还建房型约为㎡/套、㎡/套、㎡/套、㎡/套、㎡/套、㎡/套。本村村民购买还建楼的价格为元/㎡。
七、 根据乙方与拆迁公司签定的拆迁协议,确定还建总面
积为平方米。乙方选择还建户型㎡套、㎡套、㎡㎡套、㎡套、㎡还建房竣工后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为准。超出拆迁协议确定的还建面积, ㎡以内按房屋成本价购买, ㎡以外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补齐超出面积的款项,否则不能领取住房钥匙。
八、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部门留存
二份备档。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发展大道羽博,共一 (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居住。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50元/㎡整,共计69750元整(大写:陆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预付贰万元,余款等房屋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五年之内拿房产证,在这五年之前不允许涨价。
第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 话:电 话: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第五篇:安置房转让合同
安置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共有产权人,女,身份证号共有产权人,男,身份证号以上人,是本合同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受让方,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平方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 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市政府统一规划的安置房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址位于临港区沙坪镇志城家园18幢2单元6楼4号,以甲方所在政府分配确定范围为准。
二、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同步将其产权证为给乙方名下。
三、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于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等所有相关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
四、为理房屋及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的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及按手印):
乙方(签字及按手印):
年月日
委 托 书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因无法前来办理购房事宜,现全权委托,身份证
号签字为准。
将此委托
委 托 人:被委托人:
临港经济开发区:
四坪村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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