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控合规问题
**公司的规模和速度发展得越快,越容易忽视和掩盖业务和发展中存在的思想偏颇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松懈问题。随着***公司的迅速发展,基层网点的不断增多,团队的扩张增员,营销方式的不断创新,公司内控合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
(一)思想认识不足。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岗位设置
缺乏牵制性。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内部控制因素。公司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在所难免。有的干部、员工认为,员工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市场,我们坐在家里找人家的事,搞不好会影响业务发展的大局,招致领导的怪罪,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干部、员工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在营销方式的转型过程中,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甚至认为合理不合法的变通和腐败能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合规理念不足,跟不上新产品和法律法规变化的发展。随着新产品的广泛研发,各产品线不断有新产品投入运营,因此合规人员除了要加强法律法规与内控合规制度的学习外,还必须要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要熟练掌握各产品线保险产品的条款,包括销售对象、销售范围、销售金额、销售责任、除外责任、义务、费用支付标准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制定的各项制度等,因此必须做好合规员的即时培训工作。所谓即时,就是颁发了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新的制度规定,产品线投入运营新的产品等,合规员要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学习掌握。
(三)培训教育不足,合规队伍素质偏低,组织架构不完善。内控合规以道德规范、行为自律、遵章守纪、风险控制为基础的管理性工作。合规员首先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思想道德,工作一丝不苟,遵守国家、企业、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其次,应该具备比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科学合理、严谨有序地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企业经营科学高效;再次,要具备较好的协调能力,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最重要的是合规员能够通过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风险管控,有效地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和效益水平。
(四)渠道管控不足。一方面,是合规管理权威性不强,作为合规岗不可能全面参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对各部门的协调能力极为有限;另一方面,是专业性不够,合规岗和兼职合规员一般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训练,在参与风险管控方面明显缺乏相应的技巧与能力。因此,这种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的结构虽然是畅通的,但实际作用却是极其有限的。基层机构要牢固树立寿险经营就是风险经营的概念,大力提高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的权威性,在公司运营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直接由总经理室领导的内控合规工作的专业队伍。
(五)制度保障不足,内控合规制度执行标准未达到刚性化的程度。内控合规相关规定性文件一般都是上级部门经过反复调研的规范性文件,不管哪一级的内控制度规定,没有必要逐级向下制定本单位的规定,因为一旦逐级制定相关的规定,其规定的严密性必然被破坏,甚至出现更多的漏洞。即使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对内控规定进行补充的,应该报请上级决策部门同意后,制定简要的补充规定。因此,对上级下发的内控制度和规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不能另行制定一套相似的制度或规定。
第二篇:公司内控合规问题建言献策关于内控合规问题的建言献策
公司的规模和速度发展得越快,越容易忽视和掩盖业务和发展中存在的思想偏颇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松懈问题。随着人保公司的迅速发展,基层网点的不断增多,营销团队的扩张增员,营销方式的不断创新,公司内控合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凸显。
(一)思想认识不足。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岗位设置缺
乏牵制性。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内部控制因素。公司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在所难免。有的干部、员工认为,员工在激烈的竞争中拓展市场,我们坐在家里找人家的事,搞不好会影响业务发展的大局,招致领导的怪罪,得不偿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干部、员工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在营销方式的转型过程中,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甚至认为合理不合法的变通和腐败能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合规理念不足,跟不上新产品条款和法律法规变化的发展。随着保险新产品的广泛研发,各产品线不断有新产品投入运营,因此合规人员除了要加强法律法规与内控合规制度的学习外,还必须要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要熟练掌握各产品线保险产品的条款,包括保险对象、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义务、手续费支付标准等法律法规及保监会制定的各项制度等,因此必须做好合规员的即时培训工作。所谓即时,就是颁发了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新的制度规定,产品线投入运营新的保险产品等,合规员要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学习掌握。
(三)培训教育不足,合规队伍素质偏低,组织架构不完善。内控合规以道德规范、行为自律、遵章守纪、风险控制为基础的管理性工作。合规员首先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思想道德,工作一丝不苟,遵守国家、企业、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其次,应该具备比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科学合理、严谨有序地制定和完善内控制度,保证企业经营科学高效;再次,要具备较好的协调能力,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最重要的是合规员能够通过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风险管控,有效地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和效益水平。
(四)渠道管控不足。一方面,是合规管理权威性不强,作为合规岗不可能全面参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对各部门的协调能力极为有限;另一方面,是专业性不够,合规岗和兼职合规员一般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训练,在参与风险管控方面明显缺乏相应的技巧与能力。因此,这种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的结构虽然是畅通的,但实际作用却是极其有限的。基层机构要牢固树立寿险经营就是风险经营的概念,大力提高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的权威性,在公司运营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直接由总经理室领导的内控合规工作的专业队伍。
(五)制度保障不足,内控合规制度执行标准未达到刚性化的程度。内控合规相关规定性文件一般都是上级部门经过反复调研的规范性文件,不管哪一级的内控制度规定,没有必要逐级向下制定本单位的规定,因为一旦逐级制定相关的规定,其规定的严密性必然被破坏,甚至出现更多的漏洞。即使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对内控规定进行补充的,应该报请上级决策部门同意后,制定简要的补充规定。因此,对上级下发的内控制度和规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不能另行制定一套相似的制度或规定。
第三篇:在公司内控合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公司内控合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周总,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
年关将至,公司的各项工作都面临一个盘点,检点,都需要一个新的规划,计划。今天的内控合规工作 ……此处隐藏2811个字……两副担子:一是发展的担子,一是风险的担子。诚如温总理在国务院安全生产会议上讲的:在安全生产和风险管理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天这堂课,对于强化我们的内控合规意识,搞好内控合规工作,促进公司发展,保护干部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xx博士的精彩演讲!
谢谢x总!
第五篇:保险有限公司 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管理办法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以下简称内控办事处)的职(请你支持wwW.)能作用,保障内控办事处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控办事处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运行原则。内控办事处行政上隶属于省分公司,业务上接受省分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合规部的指导,根据工作职责在辖区内独立开展工作。
(二)垂直管理原则。内控办事处的工作安排、财务开支、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等事项均由省分公司负责。
(三)精干高效原则。内控办事处的人员编制实行精简优化、合理配置,日常行政事务依托所在地市级分公司,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第三条内控办事处分别设在郑州市、新乡市和漯河市,统一以驻地城市命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内控合规监察/审计办事处”。
第四条内控办事处的辖区划分。
(一)郑州内控办事处辖区:三门峡市分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开封市分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漯河市分公司。
(二)新乡内控办事处辖区:安阳市分公司、鹤壁市分公司、焦作市分公司、濮阳市分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三)漯河内控办事处辖区:许昌市分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南阳市分公司。
第五条各内控办事处配置4-5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3-4人。
第六条内控办事处人员从系统内部调配。主任由省公司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考察任免;一般工作人员从现有审计人员中选聘,缺编的从所在地市分公司在编员工中择优聘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内控办事处按照省分公司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负责对所辖市级分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及时向省分公司提交检查稽核情况报告,并根据检查稽核情况就加强和改进所辖市级分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内控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省分公司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合规风险监测,识别、评估和报告合规风险。
(二)监督检查国家保险政策、法规及中国保监会、中国人保集团公司、人保财险总公司和省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以及指示、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授权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规范等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控合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报告,提出建议,上报省分公司。并根据情况适时提出制定或者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意见建议,为省分公司决策提供服务。
(四)围绕业务、财务等经营情况,开展依法合规经营、数据质量、政策措施落实、内控制度和“六条禁令”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撰写报告,提出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五)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所辖市分公司及县区支公司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撰写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六)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所辖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撰写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七)督促被检查或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建议。
(八)根据省分公司的安排,对有关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或案件进行调查或督查,撰写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上报省分公司。
(九)做好与辖区内有关监督部门的沟通工作,加强与监察、业务、财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每季度向省分公司提交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归纳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要随时报告。每年度、半年度撰写工作报告及其他合规报告,上报省分公司。
(十一)负责做好本办事处的检查、审计有关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和文档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办事处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办事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固定资产和各种费用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三)完成省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内控办事处是省分公司的派出机构,由省分公司管理,接受省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领导。
第十条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控办事处的人员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内控办事处的人员调配、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等事项。
第十一条省分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合规部是内控办事处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内控办事处业务的计划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十二条省分公司财会部是内控办事处的经费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内控办事处各项经费预算和决算的管理。内控办事处的财务实行报账制,其行政管理经费及其他预算费用由省分公司统一拨付,委托所在地市分公司代办。
第十三条内控办事处的党、工、团等接受省分公司的指导,日常活动依托所在地市分公司本部开展。
第十四条内控办事处列入公司有关文件发放范围,主任出席省分公司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内控办事处主任薪酬参照省分公司本部高职等部门正职薪酬标准核定;一般工作人员薪酬参照所在地市分公司高职等岗位薪酬标准核定,并适当发放工作津贴。
第十六条内控办事处主任薪酬由省公司负责发放;一般工作人员薪酬由省分公司划拨,委托所在地市分公司代为发放。
第十七条内控办事处主任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由省分公司统一管理。一般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由原公司管理。
第十八条内控办事处所有人员的节日费、防暑降温费等日常福利比照所在地市分公司标准确定,由所在地市分公司代为办理、发放。省分公司于每年年底与所在地市分公司统一进行结算。
第六章办公场所及设施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省分公司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相关的具体管理制度,以完善内控办事处的各项制度建设。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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