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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昆明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新版多篇】

时间:2025-02-25 08:53:17
2022年云南昆明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新版多篇】

编辑:2022年云南昆明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新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外省市户籍的孩子如何开具借读证明: 篇一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持下列材料经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开具在本地借读证明: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地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实际住所证明可以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也可以是正规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农业户口学生父母。

4、学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学生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孩子是外国籍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情况说明)。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篇二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六周岁(指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辖区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人数500人。

2、招生范围:XXX社区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根据适龄儿童统计,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招生人数500人。

三、本年度毕业班情况

本年度我校毕业9个班,毕业人数4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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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简章 篇三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新一年级学生220人(含住宿生50人)。

报名时间:3月5日后开始做网上预登记,预登记后待通知到学校参加开放活动以及办理正式的报名登记手续。

二、需准备的相关文件

(一)非怡海花园小区业主的择校生

1、入学儿童全家的户口本;

2、两张孩子的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

外地户籍除以上两项外还需准备

3、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7、孩子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开,是农业户口的到乡镇政府开。)

8、孩子的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9、以上证件备齐后到在京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此证明待本年度市招生政策精神下达后统一时间办理)。

(二)怡海花园小区内业主(含隔代业主)

怡海花园小区业主除准备以上证件(择校生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

1、房产证(怡锦园一手业主还需提供含有附件四的购房合同,怡锦园二手业主视同非业主);

2、入学儿童与业主直系关系的证明(出生证或离异家庭的监护权证明);

3、该房产业主(入学儿童家长)的结婚证;

4、隔代业主还需提供入学儿童和父母一方与业主在同户籍内三年以上的户籍证明。

5、外地户籍怡海花园小区业主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必须是在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的。

办理时间及程序: 篇四

小学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在社区、学校和公众信息网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左右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将学生的姓名、就读小学等重要信息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小学根据各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 篇五

1、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全家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小学招生方案 篇六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xx〕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结合市区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实施阳光招生,逐步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招生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段

小学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 ……此处隐藏1899个字……的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凭借职权,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追究,绝不姑息。

五、其它

1、各小学校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报名系统”中被录取的一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统一注册学籍,未经在系统录取的将不予注册。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3、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5、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2250412(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招生录取 篇七

(一)现场资料审核

5月16日至18日,根据预约时间段,家长携纸质资料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纸质资料审核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

(二)确定录取结果

学校将审核家长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和纸质资料,初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如网上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学校将在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退回家长重新填写。根据学校上报的初步录取名单,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录取名单。

(三)统筹入学

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接收学校。

(四)查询结果

家长可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把录取结果发送到联系人手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篇八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县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不断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深入推进学区化办学。各县区教育局要细化学区化办学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通过融校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推进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大学区内小学和初中的统筹,积极探索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学生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4、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主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幼儿园,开展随迁子女就学预登记,摸清底数,统筹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县区教育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主城区的报名咨询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外来务工人员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在年2月28日前。

5、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优先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6、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残联的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五华区新萌学校、盘龙区培智学校、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应达45人,各公办小学要在年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3、报名时间。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和呈贡五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年8月1日—5日,其他县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民办小学可提前一个月进行。

4、强化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小学入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招生方法 篇九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东昌府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的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入学,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凡是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常住户籍子女、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均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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