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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检查方案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__〕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篇2:安全检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我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扎实、有效、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开展,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场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 ……此处隐藏81057个字……否依法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进行专项检查。
3、对已建的'辐射建设项目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审批情况和竣工验收情况,特别是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辐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对新建辐射重点项目,重点检查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三、检查方法
1、严格按照《省放射环境监督检查程序》的要求对县境内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对不按期限要求整改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满足国家要求的单位要坚决停止射线装置的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罚。
2、对县境内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检查,对未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的单位,要限期补办。
3、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新审批的有关辐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制止。
四、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行动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
2、实施阶段,对县境内在用的射线装置项目、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对新审批的辐射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3、总结阶段,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对本次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健全制度,完善资料。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辐射制度,挂牌上墙,并建立辐射台帐,详细记载有关设备使用情况,做到资料翔实、数据真实。
3、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加强整改,及时检查检修相关设备,做到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设备”三个到位,确保人身生命安全。
篇60:安全检查方案为切实做好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根据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建设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检查重点
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防火性能。
(一)建筑施工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满足A级不燃材料要求。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4、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防火性能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
6、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二)城镇燃气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燃气管道、管网、贮灌站、供应点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4、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5日前)
县消防大队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掀起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浩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逐级落实。各建议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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