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专用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专用车辆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02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9月8日至 2020年9月14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五、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应急管理局
2.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
3.联系方法:0516-83309935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小昂电话:0516-83309935
六、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邮编:221018
3.联系方法:0516-67019038、67019037
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刘颖 电话:0516-67019038、67019037
2020年9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目录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评标
五、中标和合同
六、询问和质疑
一、总则
1. 采购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2. 政府采购方式
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5.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评标标准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9.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0. 样品
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1.2投标有效期: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2. 招标文件售价
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4.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14.1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
14.2 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4.3 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6. 终止招标
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三、投标
18. 投标人
18.1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19. 投标文件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此处隐藏1708个字……急管理局
2.1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
5.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6.2
公证服务费:
1、中标人支付;
2、依据:《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号);
3、收费标准:
根据标的额(中标金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
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4、中标人实际支付:依收费标准计算的公证服务费的50%。
二、招标
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99.91万元。
10.1
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11.2
投标有效期:90天。
12.1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
14.2
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14.3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5.1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6.1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二、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
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三、投标
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
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2、《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⑴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⑵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徐州市应急管理局_单位的_专用车辆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名称:专用车辆
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025
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专用车辆,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025)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
设备:
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
专业技术能力:
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
特此声明。
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