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落实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作为县政府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把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自觉承担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我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政府系统收听收看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5月12日专门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在政府常务会和其他会议上,多次利用中央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对政府全体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政府组成人员强化廉政意识,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切实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带好头,做好示范;要求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和中央直达资金的监督、审计和管理,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工作中及时听取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对照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在县政府27个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二)围绕发展大局,强化行政监察工作。我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监察和审计部门的领导,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职能作用,重点对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资金、建设工程招投标、三农工作、经营性土地出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监督检查方面,督促整改问题511个,处置问题线索2个,处分处理3人;在查办“群腐”问题方面,立案43件,查处50人,通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期4起;在打击私挖乱采和乱占耕地方面,打击违法占地4起、查处没收违法车辆29辆、打击非法采砂点4处,巩固提升4起“大棚房”问题整改成效;在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方面,追回19家乡镇卫生院、4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57331.65元,扣除违约金18668.74元。
(三)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源头预防工作力度。按照管好“权、钱、人、事”四个环节的要求,坚持把廉政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在“管好权”方面,梳理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2325项行政职权事项;推进政务智慧大厅建设,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精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事项3094件,提高了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在“管好钱”方面,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对资金收支的统一监管。上半年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项目44项、6488.22万元,依法依规有效使用中央直达资金43421.51万元;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首位,足额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各项支出,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等行为;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管好事”方面,凡属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坚持统一规范、监督到位、阳光透明,防止权力插手干预和谋取私利。在“管好人”方面,积极推行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廉政鉴定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逢进必考、公开选拔制度,公平、公正的选拔政府机关干部;推行警示训诫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机制。二、强化监督意识,坚持民主集中,不断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我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通过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遵守党纪、开展党内监督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坚持维护县委的核心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班子团结,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和决策机制,特别是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安排上,充分发扬民主,例如今年在二中、四中学校整体搬迁工作中,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办公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班子成员、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五是在全局工作与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上,始终坚持开明、放权、放手,注重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让班子成员积极大胆、富有创造性的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提高了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能。三、强化廉洁意识,从严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我始终以党性原则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持做到慎欲慎独、慎初慎微,时刻注意保持和塑造领导干部应有形象和人格魅力。在公务活动中,牢记廉政承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攀比待遇,不追求享受,崇尚俭朴,不骄不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下乡检查工作一律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打击私挖乱采违法占地、“大棚房”整治清理等重大工作中,坚持按政策和原则办事,从未给任何部门和个人打招呼或施加影响。在编制管理和人事工作上,严格按政策办事,要求职能部门严格把关,没有给任何人批过条子,开过口子。在干部使用上,能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调配程序。在个人生活中,始终对自己的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从不偏袒护短,不搞特殊化;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自觉抵制铺张浪费风气。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四本参考教材,撰写了一万多字的学习笔记、2万多字的心得体会,在县委中心组做了三次交流发言,为包联乡镇讲了专题党课,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坚定了理想信念。更加深刻理解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树牢了宗旨意识。更加深刻明白了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个无比重要的道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我要不忘初心使命,坚持在工作中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供暖、出行、上学、就业等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让民生福祉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提升了工作本领。进一步提升了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的能力,对党中央立足“两个大局”,审时度势做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部署,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增强了超前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的意识,增强了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总之,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自己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以高尚正直、坦荡无私、光明磊落的人格力量感召他人,带好团队,发挥团体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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